广西业善医药销售劣药中药饮片五加皮案

2024-05-28 15:47:11    来源:广西药监局  作者:

广西药监局在2024年5月23日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广西业善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中药饮片五加皮案):详情如下:

序号: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桂药监流稽罚〔2024〕4号
案件名称:广西业善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中药饮片五加皮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广西业善医药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50981682131189P
法定代表人姓名:黄燚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购进中药饮片五加皮(规格:0.5kg/袋)3kg(共6袋),销售数量为6袋(3kg),销售总金额为316.59元,违法所得为316.59元。当事人销售劣药中药饮片五加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16.59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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