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邵阳市医疗保障监管领域免罚、减罚、轻罚柔性执法三张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推进医疗保障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邵阳市医疗保障监管领域免罚、减罚、轻罚柔性执法三张清单》(以下简称“三张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行行政处罚柔性执法“三张清单”,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柔性执法清单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做好本部门免于行政处罚清单的实施工作,要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要避免过度性、重复性执法、又要杜绝选择性、任意性执法。
二、规范执法程序
各执法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主动收集当事人是否符合柔性执法“三张清单”规定的证据,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最终认定符合柔性执法“三张清单”规定的,应当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案件集体讨论记录、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等内部文书中,对适用情况进行说明。
三、建立调整机制
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开展清单实施情况评估,对不符合医保监管需要、不便于操作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和群众争议较大等事项,及时予以调整。对清单外的其他事项,经评估依法可以纳入的,及时纳入清单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和实际运用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清单内容。
《邵阳市医疗保障监管领域免罚、减罚、轻罚柔性执法三张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邵阳地区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与柔性执法“三张清单”不一致的,适用“三张清单”规定。各地在贯彻落实中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1.邵阳市医保领域免予行政处罚清单
2.邵阳市医保领域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3.邵阳市医保领域从轻行政处罚清单
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