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药品流通差价率超过的幅度过大就应该予以打击

2010-07-13 22:52:38    来源:  作者:

  发改委欲建流通差价率预警机制 涨幅过大须打击

  “流通环节并未获得最多的利益,但如果对这个环节没有进行足够的监管,就会出现如天价芦笋片和新进医保药突击涨价的现象。”在近期由某协会召开的“医改背景下药品新政”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郭剑英如是指出。

  与此同时,正在征求意见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由于事关药价整治的未来成果,在论坛上也被热烈讨论。

  “发改委针对流通差价率的管理是一种新的思路。”郭剑英指出,“如果企业执行的流通差价率超过核算价格达到一定幅度,就应该引起密切关注。再超越一定幅度就应该予以控制;如果超过的幅度过大,就应该予以打击。”

  《医药经济报》记者了解到,对于即将重拳出击的流通差价率监管,多数企业感到了未来的压力并不小。

  或建预警机制

  据了解,发改委正考虑建立流通差价率预警机制,该预警机制将对企业的流通差价率进行分区间管理,即绿灯区、黄灯区和红灯区。

  绿灯区就是在核算价格时流通环节加价率保持在一定合理的范围内,如:加价率为30%,加价率高出10%~20%均属于正常范畴。

  黄灯区则意味着差价率有可能虚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要上报。上报之后并不一定要做出调整或者处罚,但是发改委和物价部门要进行掌握,也不排除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差价率不合理的药品,对于这些药品也要进行调整。

  红灯区是预警性的区域,差价率超过100%的药品就进入了红灯区。如果企业不主动把价格调整回来,发改委就要对其进行处罚。

  此外,记者了解到,发改委正在研究对市场调节价药品的流通环节加价率进行监管,相关规定的名称可能是《市场调节价药品流通环节反暴力界定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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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3429发表于 2022-06-06 16: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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