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阶段(2024年7月)。省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向所属市州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在长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向长沙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三)初审阶段(2024年8月)。各市州对医疗机构申报的服务项目,按照调整原则,组织专家按新增和调出进行初审,形成初审结果报省医保局。
(四)专家遴选和评审(2024年9月—10月)。省级医保和人社行政部门根据临床需求情况、基金可承受情况等组织专家评审和遴选,并提出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专家意见。
(五)公布结果阶段(2024年10月—11月)。对新版服务项目医保目录进行社会公示,并按程序发文执行。
2024年湖南省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目录调整申报指南
为实现医保目录的科学动态管理,满足参保患者的就医需求,切实做好2024年湖南省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布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省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二、申报范围
属于《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年版)》(湘医保发〔2024〕11号)和《关于转正核定及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27号)规定的正式纳入我省价格目录并已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试行纳入或正式纳入但未定价的除外)中未纳入医保目录支付的可申请新增纳入,已纳入医保目录支付的可申请调出。
(一)申报医疗机构在本医院已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中,按照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不易滥用,且价格合理、基金可承受的原则遴选项目进行独立申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纳入:
1.属国家明确基金不予支付范围的;
2.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付范围的;
3.属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
4.未经省相关行政部门核定价格的;
5.按规定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调出:
1.被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的;
2.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参保人员需求以及基金承受能力,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
3.因滥用等原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已调出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的。
三、申报资料
(一)申请纳入服务项目
1.《湖南省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金支付申报表》(盖章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见附件1);
2.《2024年湖南省医疗服务项目申报承诺书》(盖章纸质版,见附件3)。
(二)申请调出服务项目
1.《湖南省医疗服务项目调出基金支付申报表》(盖章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见附件2);
2.《2024年湖南省医疗服务项目申报承诺书》(盖章纸质版,见附件3)。
四、申报流程
各定点医疗机构持所需资料(电子版需用U盘拷贝提交)向所在地市(州)级医疗保障部门申报提交,各市州受理联系人相关信息见《2024年湖南省医疗服务项目申报受理联系信息表》(附件4)。
五、工作要求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提高站位,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临床必需为前提,以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为己任,高度负责、遵循原则、客观真实、依法依规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到期后一律不再接受申报。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市(州)受理联系人联系。
附件:1.湖南省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金支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