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监局在2024年7月30日发布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湘药监械罚〔2024〕15号),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药监械罚〔2024〕15号
当事人: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430781MA4RN6DP8M
法定代表人:李海卿
违法类型:生产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内容:1.没收载脂蛋白质控调机用2瓶,高/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校准调机用1瓶;2.处罚款285816.28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7月29日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立即执行
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81MA4RN6DP8M
企业名称: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海卿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11日
注册资本:1100.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155号湖南金六谷科技园2栋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