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意见》明确了哪些方面的重点任务?
《意见》分别从中医药行业数字基础和数字化赋能中医服务能力、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对外交流合作、中医药治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夯实数字中医药工作基础。提出建立健全中医药数据标准规范,强化中医药数据治理基础,加强中医药数据安全保障,加快中医药数字化人才培养等四方面的指导意见。二是数字化辅助中医服务能力提升。提出中医医疗数据赋能中医医疗服务水平提升、赋能中医医疗智慧化管理,提升群众看病就医便利度,助推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四方面的指导意见。三是数字化助力中医药人才培养。提出推动名老中医诊疗数据开放共享,推动中医药教育数字化发展等两方面的指导意见。四是数字化支撑中医药科技创新。提出推动中医药科学数据应用,探索中医药科研新范式,以中医药科学数据助推技术创新等三方面的指导意见。五是数字化赋能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推动中药全产业链数据协同,提升中药生产数智化水平等两方面的指导意见。六是数字化助推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对外交流合作。提出助力中医药文化传播,推进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等两方面的指导意见。七是数字化协助中医药治理水平提升。提出提高中医医疗机构智慧管理水平,建立中医药公共数据服务平台,支撑中医药科学决策等三方面的指导意见。
四、如何完善中医药数据标准和制度体系?
《意见》重点从两方面给出指导意见:一是建立健全中医药数据标准规范。通过推进中医药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加快推进中医药数据标准规范制定和推广应用,以健全中医药数据标准规范体系。二是健全中医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探索中医药数据确权授权使用、收益分配机制和市场化流通交易、数据安全管理等制度体系建设,为中医药数据利用和赋能提供基础,为中医药数据复用增效提供制度保障。
五、如何夯实中医药数字基础设施?
《意见》从两方面提出指导建议:一是加强中医药行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继续加快中医药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在中医药领域的适用性研究,提高中医药行业在数据采集、存储、治理及应用的综合能力。二是加强中医药数据安全保障。通过建立中医药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构建风险可控安全可信的数据流通安全环境,落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为数据的安全合规高效流通提供根本保证。三是加快中医药数字化人才培养。通过鼓励相关高校开设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数据科学和人工智能类专业,培养善于“转化数据、研究数据、挖掘数据、运用数据”的复合型人才,为中医药数字化发展打造坚实人才底座。
六、数字化如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意见》从四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一是有序释放中医医疗数据价值,赋能中医医疗服务水平提升。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推动业务流程数字化转型,优先围绕中医优势专科和优势病种形成诊疗全流程数据,推进个人健康数据与中医诊疗服务数据的流通复用,并充分发挥数据的赋能作用,从而提高临床诊疗能力和服务质量。二是推动中医医疗数据融合创新,赋能中医医疗智慧化管理。推动中医医疗机构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和管理等数据的共享复用,通过打造具有示范性的智慧中医医院、中医数字医共体,推动形成中医医疗智慧管理模式。三是提升群众看病就医便利度。通过推进中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患者诊疗全流程数据在医院内外的贯通和区域内的合规高效调用,以及建设具有智能化中药房、区域智慧共享中药房等,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精准的中医药服务。四是助推中医药健康管理。鼓励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研发中医健康监测设备和治未病健康管理平台,助力突破中医药服务的时间空间限制,方便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充分发挥中医药养生保健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