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通知,公布了部分挂网价格高于国家监测价的药品申诉处理结果。这一处理结果涉及多款药品的撤网和降价,其中四家企业的四款产品因价格问题被附加了“计入一般失信”的处罚。
被“计为一般失信”的四家企业分别是北京康而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云南永安制药以及石家庄以岭药业。这四家公司涉及的产品分别是牛黄蛇胆川贝滴丸、盐酸金霉素软膏、脂必妥片以及穿心莲片。
以岭药业生产的规格为0.26g的穿心莲片,其挂网价格是每盒7.5元,但国家监测价仅为每盒3.2元。由于价格未降至监测价,因此被计入失信。
被“计为一般失信”将对四家企业的信誉产生一定影响,可能影响其未来的业务合作和市场地位。此事件也反映出监管部门对药品价格的严格监管态度,未来药品价格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他们能够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到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