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严重不到位。在今年飞行检查中,国家医保局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对自查自纠敷衍应付,对已提供清单的问题不主动自查整改,履行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严重不到位。其中包括吉林省长春市中医院。
经查,该院存在38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1638.7万元,但该院仅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120.1万元。典型问题有:一是超标准收费。如“骨密度测定”应按“测定次数”收费,但该院按实际检测部位收费,一次测定在腰椎、髋部、前臂等不同部位测定,按部位多次收费。又如“小针刀治疗”应按“每个治疗部位”收费,但该院按照“进针点、穴位反应点、痛点”进行收费,某患者颈腰2个部位治疗,收费清单却按痛点收费23次。该院病理诊断、B超检查等均存在类似问题,涉及费用440.7万元。
二是过度诊疗。该院部分患者,同一天通过“血气分析”检验套餐开展1次钾、钠、氯数值测定,再通过“血生化”检验套餐开展1次钾、钠、氯数值测定,同一天内两次检测数值相近,临床意义不大。该院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等存在类似问题,涉及费用187.5万元。
三是重复收费。气管插管是部分全身麻醉操作的过程性步骤,其费用已包含在“全身麻醉”价格内,不得额外收费。该院开展全麻,已收取“全身麻醉”费用,但仍然收取“气管插管术”费用,属于重复多收费。该院介入治疗、导尿等项目也存在类似问题,涉及费用55.5万元。该院还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长春市中医院注册信息如下:
省份:吉林省
审批机关: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登记号:20130003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台北大街1913号、长春市南关区曙光路463号、二道区和顺三条115号
级别:三级
法定代表人:杨启光
主要负责人:杨启光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4/07/10 -至- 203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