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红星园花洗发露抽检不合规

2024-12-01 14:06:47    来源:国家药监局  作者:

国家药监局关于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50号)。其中扬州市红星日用品厂的园花洗发露抽检不合规。具体通告信息如下:

标示产品名称:园花洗发露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名称:扬州市红星日用品厂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念二村
被抽样单位名称:日喀则市格萨尔大酒店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龙江路规划4号
包装规格:40ml
标示生产日期:2023.09.08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三年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地区:江苏
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苏G妆网备字2014001466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苏妆20160057
检验机构名称: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规定项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
检验结果:0.00304%
规定要求:≤0.0015%
备注:扬州市红星日用品厂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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