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监局在2024年12月19日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摘要,湖北维尔康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药品标准中药饮片“刺五加”,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药监黄石药处罚〔2024〕3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湖北维尔康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尹恒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20222757009904J
违法行为类型:销售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主要违法事实:湖北维尔康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药品标准中药饮片“刺五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的内容:1、责令限期改正;2、没收不符合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刺五加”;3、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和日期: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