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监局在2024年8月20日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武汉韩廷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注射用胸腺肽(批号为240108-1)的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药监武药处罚〔2024〕11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武汉韩廷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黄国林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20112303514455R
违法行为类型:销售劣药。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劣药(批号为240108-1的注射用胸腺肽)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内容: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和日期: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08月15日
武汉韩廷药业有限公司的企业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303514455R
企业名称:武汉韩廷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国林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04日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田园街41号2栋3-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