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正达医药为他人无证经营提供药品被处罚

2025-01-06 22:46:43    来源:湖北省药监局  作者:

湖北省药监局在2024年8月5日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湖北正达医药有限公司为他人无证经营提供药品的行为,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药监咸宁药处罚〔2024〕2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湖北正达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潘雪梅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21200343447277E
违法行为类型:为他人无证经营提供药品的行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为他人无证经营提供药品的行为,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三十五条“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
行政处罚的内容:1. 警告;2. 罚款。
行政处罚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已履行完毕。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和日期: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27日

湖北正达医药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00343447277E
企业名称:湖北正达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雪梅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09日
注册资本:800万
登记机关: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湖北省咸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书台街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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