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保局在2024年8月24日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福建省肿瘤医院“经皮选择性动脉造影术”重复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的详情如下:
序号:6
处罚主体:福建省肿瘤医院
案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医保处罚〔2024〕6号)
案由:“经皮选择性动脉造影术”重复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案情: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当事人为参保患者行“经皮动脉栓塞术”时,重复收取“经皮选择性动脉造影术”医保项目费用并纳入医保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08436.12元。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附件第2项第3档。
处罚金额:135545.15元
福建省肿瘤医院的注册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福建省肿瘤医院
省份:福建省
审批机关: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登记号:35011148800298111A5141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20
级别:三级
法定代表人:孙阳
主要负责人:孙阳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4/10/30 -至- 2026/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