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药商自曝的内容来看,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很多环节暴露出了政府的缺位和越位。也就是说,有时是监管的视而不见,让原本可以控制药价的这只手成了摆设,有时又是这只手伸得太长。
比如,医药公司必须经过非常严格的资质审批,才有医药经销权。可是,大多数这种医药公司是个名义上的“影子医药公司”,医药公司名不副实,这是政府监管的失职;要拿到药品生产批号,就必须给有相关权力的人送钱。要让发改委、物价局通过药商极高的成本分析,又得送钱……这些典型的权力寻租都是政府部门的渎职。
可以说,药品流通的每一个环节都是一次加价的过程,加价的原因是政府相关部门的权力寻租,而导致这些部门有机会寻租或者说寻租成本很低的直接原因是监管的缺位。
与此同时,由于80%的药都是从医院开出,所以医院的药因垄断而昂贵,药店的药因竞争而便宜。由于政府这只手的越位,使原本可以市场决定的药价,变成只能由医院说了算。这也就难怪药商们趋之若鹜了。
我们发现,药品需要经过的这些环节有两个特点。一是单线条,都是从一个环节到下一个环节,中间没有并行的两个以上的环节;二是每一个环节一般都是一个部门做决策。这就导致权力寻租的成本很低,而且,一旦发现问题,这个环节也不能追究上一个环节的错误,只能将错就错,一步一步抬高药价。
这就是说,如果要彻底治疗药价虚高,一来必须尽可能地缩短中间环节。二是必须在每个环节中,同时至少有两个以上的部门或者机构分别审批,把单线条的审批流程变成多线条的,并互相制约和监督。三是改变药品价格的计划管制,由医保为患者代言,与医药供方进行价格博弈。这样才有可能让药品竞争降价的收益落到患者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