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监局在2024年11月11日发布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湘药监药罚〔2024〕41号),湖南和美德成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环孢素软胶囊案的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药监药罚〔2024〕41号
当事人:湖南和美德成医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430104722573732K
法定代表人:张海武
违法行为类型:销售劣药环孢素软胶囊案
行政处罚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你公司给予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17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5日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立即执行
湖南和美德成医药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722573732K
企业名称:湖南和美德成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海武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29日
注册资本:12000.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枫林二路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