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远圣药业经营劣药龙眼肉被处罚

2025-03-02 15:43:53    来源:四川省药监局  作者:

四川省药监局在2024年9月6日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达州市远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劣药龙眼肉的详情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达州市远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3734846726Y
法定代表人:袁代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罚决〔2024〕4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劣药“龙眼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219.9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219.9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8月27日
处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MB1808933T

达州市远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3734846726Y
企业名称:达州市远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代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3年05月16日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店子梁街100号、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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