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体系在争议中探索
药价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最敏感的神经。在短短一年的实践中,药品招标价格体系管理中的问题已开始逐渐显现,亟待更深入的调整和突破。
■长春实验
在吉林省长春市,正在尝试一种新的价格管控机制。
9月20日,长春市政府宣布今年年底将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引人关注的是,在其实施方案及此前的试点中,政府不再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进价进行管制,而是制定药品零售的最高限价。
长春市卫生局局长齐国华说,长春市在省级集中招标采购之后,对基本药物进行了二次遴选,包括价格遴选和企业遴选。
确定基本药物价格过程中,参照了全市3000余家药店的市场零售价格,并从不同地区抽取100家药店和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药品价格监测,以零售药店的价格平均值作参考,参照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销售价格,计算出基本药物的销售价格。
长春市之所以选取药店作为参照系,是基于这样的背景:省招标指导价格依然太高,而通过药品零售市场激烈的竞争,能够相对充分地反映药品真实的市场价格。
“比如同样剂型的一支青霉素,调查药店的价格是0.6元到1元,社区医疗机构的价格是0.8元到1.2元,我们听取双方的意见,得出平均价格是0.7元。”齐国华举例说,这样,对于基层医疗机构来说,达到了降价的目的;对于企业来说,能够卖给药店的价格,同样也应该能够供给社区,而且还能保证一定的利润。
“固定销售价格,体现了政府的管控。”齐国华说,而销售价格的出台过程,也尊重了市场。“如此计算,基本药物在社区的价格与药店的价格标准差将控制在±5%以内,实现了药品价格最低的目标。”药招部门拿着这些价格再找医药企业谈,谁能接受谁就中标。中标之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什么价格进药,由医药企业和社区自行谈判,但社区的销售价格必须遵循长春市的统一限价。
如果实在没人投标怎么办?齐国华说,可能会考虑调整价格,毕竟药品供应市场是在不断变化的。这个灵活的价格调整机制甚至在长春市最基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能得以体现。在长春市朝阳区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价格公示牌用塑料白板制成,价格可以随时擦写。该中心主任董英姿介绍说,药价和外面药店差不多,大约每两个月就会变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