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举报信揭开“统方”内幕
有意思的是,就在陈刚为李黎充当“内线”的同时,浙江省中医院计算机中心原主任虞峥嵘也在为另一个医药代表提供“统方”。2007年至2010年期间,虞峥嵘在担任浙江省中医院计算机中心主任的过程中,利用负责管理该院计算机中心信息系统的职务之便,应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代表袭某(另案处理)的请求,多次以管理员的口令进入信息系统,统计该院医生对袭某所指定的相关药物的使用量,并将该信息以打印或发短信的方式,提供给袭某。这些信息,虞峥嵘基本每月给袭某提供一次,每次收取袭某给予的好处费1000元至3000元不等,截至案发前,已累计收取3万元。2010年9月14日,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虞峥嵘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0年3月初,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从一封举报信入手,经过内查外调,一举揭开了医药代表非法获取杭州多家医院“统方”的内幕。该院先后以涉嫌受贿罪和行贿罪对虞峥嵘、李锋、周小波、夏忠科、陈刚、李黎等人立案侦查,并将相关线索移送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随后,西湖区检察院也以涉嫌受贿罪对杭州市中医院药剂科药剂师林康、杭州市中医院计算机中心负责人金宪珊立案侦查。8月17日,西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金宪珊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林康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宣判后,两人不服,提出上诉,目前此案正在二审审理中。同时,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也已分批对虞峥嵘、陈刚、李锋、周小波、夏忠科受贿案和李黎行贿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截至目前,除虞峥嵘、陈刚判决生效外,法院将于近期对其他人宣判。
管住“统方”,更要管好医生
事实上,发生在杭州的这场医药代表与医院之间的“统方暗战”并非孤例。2007年底,浙江省德清县检察院就立案查处了该省首例“统方”受贿案。经查明,2004年初至2006年6月,费晓健在担任德清县妇幼保健与中医院信息科副主任期间,利用管理全院信息工作的职务便利,为药商统计提供各个医生所开处方笺中有回扣药品的实际用药信息量,并收受药商贿赂5.29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8年,浙江省海宁市检察院又立案查处了海宁市人民医院信息科科员王某为多名医药代表提供“统方”,收受好处费14万余元的受贿案件。而在浙江乃至全国各地,类似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据办理此类案件的检察官介绍,尽管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但是该领域职务犯罪高发多发易发的势头并未得到根本性扭转,医生收受回扣现象仍较为普遍,并间接导致药价和医疗费用的虚高,进而损害了广大患者的利益。只不过现在收受回扣手段更为高明、隐蔽,“统方案”的出现就是一个不良的“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