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药品加成政策(即在药品进价的基础上加价销售以获取加成收入,维持正常运行)存在的根本原因,医疗机构倾向于通过增加处方数量和使用高价药品来补偿收入,这些都是导致‘药价虚高’的客观原因。”刘国恩说,由此带来的恶果是,对于临床常用的廉价药物和小品种药物,由于加成率较少,却往往不被医院采用;药企也因为缺乏规模效益而不愿意生产,导致药品“中标就死”现象的出现。
据了解,存在这种情况的不仅是县级以上大医院。长期以来,由于地方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严重不足,因此允许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以药养医。据安徽省卫生厅对省内皖南、皖中和皖北等地的乡镇卫生院调查发现,药品加成率最低为82%,最高的竟达到167%。
作为加成利润的直接受益者,在我国,医疗机构成为药品销售的“主力”,其药品销售额占全部药品销售的80%,而全国每年药品销售额达6000多亿元。
据统计,我国目前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多、小、散、乱,药品生产企业多达5257家,药品经营企业1.3万家,已经出现行业产能过剩、结构性供大于求的状况。
“这是一块巨大的蛋糕,吸引了众多逐利者。”浙江亚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营销总监王殿阔说,药品出厂后由生产企业以出厂价销售给各地区总经销商,经过总经销商、省级代理、地市级代理以及地市零散批发商等各个环节后,最底层的批发商再以直接联系或投标的方式向医院销售,中间环节多则六七个。
如此,在医疗机构的利益驱动下,在药品流通环节的层层“倒手”后,药价如何能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