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解决“以药养医”的方法值得参考 医药分业

2012-02-10 16:45:53    来源:  作者:

  日本共有药品生产企业380余家,药品销售总额达88820亿日元;主要的批发企业97家,药品销售总额74798亿日元(按照加入日本医药批发业联合会的企业统计)。日本制药企业和批发企业的产值集中度较高。按照2007年的统计,销售额排名前10位的企业销售额占全部企业销售额的比例为:制药企业54.2%,批发企业62.2%。根据对部分主要企业营销情况的统计,日本制药企业的平均利润率在18.1%,批发企业的平均利润率(加价率)为1.3%。

  日本如何解决“以药养医”问题

  我国提出在十二五期间深化医疗制度改革,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的目标。如何顺利将医疗与药品行业剥离,并理顺补偿措施、并促进两个行业发展的制度,是当前社会的热点话题。

  日本建立现代医疗制度、实现医药分业经历了一段很长的过程,通过建立全民参保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切断了医生和药品供应商之间的利益链条,通过政府确定药价,药店的利润在一定限度内得到保障,医生和药剂师凭借专业技术名利双收,患者得到良好的诊治服务还减少了支出,日本在医药分业上的成功,对我国下一步深化改革具借鉴价值。

  自古以来,日本和我们一样用中医疗法望闻问切、制剂针灸。中医至今在日语中仍被称作“汉方医”,为此,早在明治维新初期的1874年,当时的日本政府就已经在医疗制度纲领文件《医制》中提出要实现“医药分业”。

  但这一目标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未能实现。即使在二战后美军托管时代再次提出“建设现代医药制度”的目标,也仍未取得进展。。那时的日本,医药费用奇高,而且药品安全事故频发。甚至连当时的美国驻日本大使都在手术中遭受输血感染,并最终死于感染引发的并发症。

  在日本,“医药分业”过程如此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日本民众沿袭千年的传统看病习惯,没有明确的医药分离意识。二是具备接受医院处方资格的药店寥寥无几,无法满足患者抓药的需求。三是长期存在的“以药养医”现象使医生和药品之间形成了坚固的利益链条。

  由于患者在医、患、药三方的关系中处于弱势,日本政府在1957年整合了包括二战期间战时保障机制、战后农民健康保险等多项现有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了强制全部国民加入的“国民健康保险”。

  根据国民健康保险的规定,凡日本公民,必须于户籍所在地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缴纳保险金额度与个人所得税金额成正比。此后再到医院看病,个人只需承担诊疗费和医药费的50%。这一制度经过数次修改,到今天,个人承担的费用已经降到30%,保险范围也从日本公民,扩大到了在日居住的外国人,这其中自然也包括留学、工作在日本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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