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虚低浮现 药物招标不能造成劣币驱良币

2011-01-20 18:58:37    来源:  作者:

  劣币驱逐良币(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为16世纪英国伊丽莎白造铸局长提出,也称"格雷欣法则"(Gresham'sLaw),他观察:消费者保留储存成色高的货币(undebase money)(贵金属含量高),使用成色低的货币(debased money)进行市场交易、流通。“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中的一个著名定律。该定律是这样一种历史现象的归纳:在铸币时代,当那些低于法定重量或者成色的铸币——“劣币”进入流通领域之后,人们就倾向于将那些足值货币——“良币”收藏起来。最后,良币将被驱逐,市场上流通的就只剩下劣币了。当事人的信息不对称是“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存在的基础。因为如果交易双方对货币的成色或者真伪都十分了解,劣币持有者就很难将手中的劣币用出去,或者,即使能够用出去也只能按照劣币的“实际”而非“法定”价值与对方进行交易。

  药价“虚低”谁得利

  “价格自杀”是典型的“劣币驱良币”,虽然招标“成绩单”很美,但老百姓未必能受益。在药品招标中,降价的矛头应该直指进口药。惟其如此,才能抓住要害和根本

  最近,一位医药企业家反映:某省在国家基本药物招标中,出现了中标价低于成本价的“药价虚低”现象。例如,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中标价是每克1.25元,而中标厂家的成本价是1.57元;注射用头孢噻肟钠中标价是每克1.26元,而中标厂家的成本价是1.46元。

  降低“虚高”药价,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凡事都有个度,过犹不及。如果药价低得离谱,甚至违背了价值规律,就值得深思了。

  业内人士称,国产头孢曲松钠、头孢噻肟钠本来就属于“廉价经典药”,利润空间已经很小。在原材料纷纷涨价的情况下,企业维持原价已经不易,再大幅降价,必然进退两难。事实上,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做亏本买卖。企业既要维持“虚低”价格,又要保持盈利,唯一的办法就是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显然,这与招标的目的背道而驰。

  药品招标的本意是为了降低“虚高”药价,而不是一味求低,越低越好。一个合理的中标价格,应该既考虑百姓的承受能力,又考虑药品的生产成本和企业的合理利润。如果听任企业互相杀价,恶性竞争,最终牺牲的将是药品质量和企业的创新能力。

  目前,很多地方在基本药物招标中,出现一个误区:即以低价位为先决条件,不考虑企业的规模和品牌,只考虑价格因素。其结果是,有良知的企业因不愿降低质量,投标价往往偏高,最终成为输家。而一些工艺水平较低的中小企业倒是看准机会,不惜低于成本报价,屡屡成为赢家。于是,国家基本药物逐渐向中小企业集中,虽然价格低了,但质量也差了,疗效大打折扣,最终吃亏的还是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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