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药在湖南将名不副实

2011-03-03 17:46:53    来源:  作者:

  湖南20元以下低价位药占比达一半

  高价药在湖南将“名不副实”。记者今天从湖南省物价局了解到,根据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去年11月和今年1月先后两次形成的中标药品价格数据,所有中标药品中,20元以下低价位药品占50%,20—50元中等价位药品占34.8%,50元以上高价位药品仅占15.2%,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得到了有效控制。

  湖南省物价局从2009年5月开始建立药品价格核心数据库。经测算,新核定的临时零售价格比医院原零售价格下降33.2%,按100亿元的全省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销售额计算,可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33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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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湖南省按照国家医改要求,通过物价部门行政干预对公立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虚高部分进行“挤压”,促使这些医院药品价格降低了两成半以上。

  随着医药行业市场的放开,政府对药品的管理不再是对所有药品制定价格,而是通过成本和利润核算,发布一个“指导价”,药品企业以“指导价”为上限参与医疗机构的招标采购。湖南省物价局医药价格管理处处长肖谷成介绍,湖南省去年首次实行以省为单位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我们的模式是先限价,后竞价议价,为此,确定合理的‘指导价’对降低药价十分重要。”

  湖南省物价部门从2009年开始,组织专业人员通过广泛收集整理省内外药品进销价格数据,包括湖南省的1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的成本和价格、400多家医院药品的进销价格、大型药品批发企业的批发价格、大型零售连锁药店的药品零售价格、湖南和周边6省(区)集中采购的中标价格等数据500多万条,建立了药品价格核心数据库。在此基础上,计算整理出湖南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投标报价指导价格。

  肖谷成介绍,通过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去年8月底,湖南省物价局发布了20635个品规的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格,这一指导价比医院原进价平均下降25%以上,比2007年湖南省中标价平均下降16%以上,可为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节省药品支出28亿元以上。

  “由于湖南省是在药品招标前发布投标报价指导价格,要求各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报价指导价格,这就充分体现了政府主导的降价行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期盼,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同时,我们采集的数据也是过去市场竞争的结果,在不得高于投标报价指导价格的前提下还要通过招投标竞价、议价形成中标价格,尊重和运用了市场规律,用大量数据说话,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也很服气。”湖南省物价局局长龚秀松说。

  记者了解到,虽然降价使利润薄了一些,但各生产企业基本上能保证供货,医疗机构临床所需药品基本上有保障,这说明湖南发布的投标报价指导价格生产流通和消费各方面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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