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一旦中标药品在广东出了质量问题,我们将立即上报国家医改办,在全国市场清退该种药物。这对企业的警示作用是很大的。”
人民医院属于人民公益性不改
基层医院今年全员聘用,实施绩效工资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枫 牛思远)广东基层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次被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各级财政兜底,吃“定心丸”确保公益性。昨天的全省医改大会下发了六份关于基层医院改革的文件,涉及机构编制、核编定岗、绩效工资、补偿机制等方方面面,将极大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综合配套改革。
据省医改办介绍,对于基层医疗机构来说,系列文件的最大好处是建立健全了补偿机制。除了自己的业务收入,基层医院还有三个补偿途径:
一是省财政的“人头费”补贴多了。这几年,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的乡镇卫生院按照每万服务人口(指常住人口)配备10名医护人员的标准,每人每年补贴1.2万元。从明年起,这个标准扩大到每万服务人口配备13个医护人员,补贴标准仍为1.2万元。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是每万服务人口配备8人,从明年起也由省财政给予补贴,标准不高于1.2万元。二是欠发达地区的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从15元提高到25元,珠三角地区标准更高。三是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这样基层医院又多了一笔收入。
按照新政策规定,基层医院经常性收支的缺口资金由政府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主要由县级财政部门负担,省、市给予适当补助,建立了稳定的补助渠道和长效补助机制。
从今年起,广东还要深化基层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建立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今年要启动全员聘用,首先对在编在职人员中进行竞聘,未聘满的岗位再向社会公开招聘。未能受聘的在编在职人员,可按照提前退休、自谋职业与自主创业、学习深造或三年过渡安置等办法妥善安置。(记者/陈枫 牛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