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药大王四川蜀中制药被令停产

2011-05-20 17:52:22    来源:  作者:

  上游涨下游跌之怪象

  上述接近国家药监局人士告诉记者,上述检查由国家药监局相关领导亲自督办,勒令四川省药监局自查。

  记者还了解到,蜀中制药在检查结束后,立即递交了主动停产整顿报告,目前处于整改中。

  而蜀中制药在市场上流通的相关中药产品,当地药监局仅电话通知了四川省内主要基本药物配送商停止进货与配送,但还未进行产品召回。四川省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处一名负责人表示,具体问题正在调查当中,这件事情还没有定性。

  值得关注的是,本月初国家药监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基本药物生产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计划从本月起展开为期2个月的基本药物生产监督检查,要求各地方药监局对辖区内基本药物的生产,特别是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种的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并确定了复方丹参片、板蓝根等20个品种为首批重点监督检查品种。

  上述通知指出,当前部分中药材价格上涨幅度较大,而部分企业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价格却在下降,这一现象应当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监管。

  而据业内几家基本药物配送商介绍,在行业自查中,不少可能有问题的企业都自发停掉了相关产品的生产。

  记者了解到,蜀中制药此前已在筹备IPO事宜,正在密切接触投行。

  如此违规生产为哪般?对此,成都中医药大学教授宋民宪告诉记者,一些中成药企业原料成本三年来涨了几倍,但产品价格太低是企业造假因素之一。

  尤其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以省为单位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出现了“低价中标”的趋势。一些行业人士认为,这类价格倒挂的产品在正常生产工艺和条件下根本无法生产出来。

  记者也注意到,蜀中制药的基本药物在各省的中标价几乎都仅是最高零售价的1/4~1/3,如10克×20包的板蓝根颗粒在安徽省的中标价为2.35元,而最高零售价为10.8元。

  蜀中制药出事揭示招标困局

  有“普药大王”之称的四川蜀中制药,在最近的行业突击检查中被查出问题。这家企业某两种中成药的生产过程中,存在相关原料、辅料涉及虚假投料行为。目前,蜀中制药的一条生产线已停产。

  这么一家颇有名气的制药企业,竟然不顾基本的法规约束与商业准则,不顾患者的用药安全,做出这等事情,令人痛心。至于蜀中制药究竟是“不幸”撞在了枪口上,还是竞争对手的“陷害”,不是一个重要问题。重要的是,制药企业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在涉及用药安全这么重大的命题上肆意妄为,定然应当受到应有的惩罚。

  蜀中制药为何要弄虚作假,本报今日的相关报道对此有完整的解释。概括地说,这跟基本药物招标中的“低价中标”趋势密切相关。在投标时,企业为了中标,拼命压低投标价,但中标价格很可能低于生产成本。企业要么亏损进行生产,要么偷工减料减少成本前者对企业来说不可持续,后者则关乎药品安全,为严禁之举。

  很明显,在药材价格一路看涨的背景下,蜀中制药选择了后一种方式,通过虚假投料降低成本。这是一个冒险之举,对他人健康不负责,对企业的声誉及未来也是一种冒险。如今,冒险的代价已经开始呈现,企业的立身之本出现动摇,该公司中药生产线GMP证书已被收回,物质上的损失还会相当严重。

  蜀中制药的事件,对于此前许多人的警告来说,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药价虚低比虚高更危险”的议论声犹在耳边,药价虚低可能影响药品安全性的告诫仍未散去,典型的案例果然就在现实中出现。基本药物招标的这把“双刃剑”,伤害力实在不小。

  本报此前已有多篇报道,一再指出基本药物招标的“双刃剑”意味。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本是一个让人十分期许的民生工程,是在药价虚高的大背景下推出的改革工程。这一制度,对于保障民众基本用药权益、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及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等方面,意义不言而喻。但从药物招标的现状来看,这把“双刃剑”的危害一面需要得到更多的重视。

  药价虚高,不行;药价虚低,也不行。当基本药物的投标价背离了基本的价值规律,企业注定无所适从,要么放弃市场,要么冒险做坏事。药品行业中的不少大企业,被迫逐渐暂停基本药物的供应,“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凸显。

  更具体地说,大企业不做或者说按正常成本没法做的事情,小企业却在拼命抢单;药品价格过低,导致一些经典老药在市场消失……比之大企业,小企业违规成本更低,但也正因此,相关药品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而部分经典老药的停产,自然也是另一种损失。如此的现实,是所有关心医改及药品行业发展的人们所不得不正视的事情。

  目前,不少省份开始执行“安徽模式”进行基本药物招标,即“双信封”制,在过了“技术标”后,评价“商务标”。这个模式实际运行的结果,其实就是在简单遵循低价者得的路径。一味沿用这样一条路径,后果可想而知。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规则需要继续完善,成为迫切的任务。

  从大的原则来讲,未来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的基本政策方向,基本药物的采购任由市场厮杀,最后只能造成制药企业之间的非理性“血拼”,进而形成多败格局。

  有业内人士建议,对于经过多次招标,价格基本稳定,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由国家统一定价,各地招标只招企业,不再招价格。在此基础上,由企业和医疗机构自主进行产品和服务的双向选择。也就是说,基本药物招标的评价指标不能只参考价格,还必须增加质量的权重。根据质量和价格等要素对投标企业进行综合评分,摒弃“价格最低者中标”的简单做法。这是一条可取之路,至少是一条值得探索之路。

  蜀中制药出事,将基本药物制度招标中的问题再一次暴露。在规则并不完善的情形下,如果不是蜀中制药,也会是别的制药企业中弹倒下。这从本轮清查中,不少企业深感自危即可看出。问题的暴露不是坏事,关键是要正视并力求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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