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冲突的根源在于医疗制度

2011-11-03 11:38:09    来源:  作者:

  医患纠纷愈演愈烈遭遇“无人管”

  “如果公安机关保护不了我们,我们只有自己保护自己了。”一名曾经深受医闹之害的医生感慨道。

  在采访中,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现,专门为调解医患纠纷而设置的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早已形同虚设。

  早在2008年,江西省就成立了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会)。当时,省综治办、卫生厅、司法厅、公安厅四家联合下发了《关于江西省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的实施意见》,同时由省司法厅和省卫生厅共同组建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医调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就设在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

  很快,江西各地纷纷成立医调会,共有111个,形成了全国罕见的省市县三级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大网络。

  省医调会常务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陈国盛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江西省2008年成立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通过综合治理的办法来解决医患纠纷,这在当时是全国首创。那时,很多省来江西取经,学习。

  “2009年以后,我就感觉我们落后于其他省了”。陈国盛对本报记者说,省医调会从根本上来说机制不健全。

  这体现在医院和患者对各级医调会的不知情,甚至根本不信任。

  “调解对医院和患者双方都没有约束力,要不要调解、调解结果执不执行,医调会都没有约束力。而没有约束力直接导致的就是公信力不强。”陈国盛很无奈,曾经有患者满怀信心到这里来,认为这是政府的部门,肯定能解决问题。结果医院方不来,只说“要赔款,最多就一万元,不要就算了”,患者就开始闹,我就再跟医院说“出于人道主义,你们就多赔一点吧”。医院说,“到你们这里来都是要给钱的,以后不来了”。

  “省直医院的医患纠纷应该是占绝大部分,而你现在看我们的数字,一年才一点点”,省医调会的数据显示,2008年受理医患纠纷12起,以后一年比一年少,2009年11起,2010年10起。

  陈国盛说,调解工作基本上是他一个人在做。“本来,办公室应该是司法厅出两个人,卫生厅出两个人,合署办公,可现在就我一个人了。”陈国盛说,2009年,他曾写了一个调研报告,关于如何解决江西省医患纠纷的瓶颈问题,还专门给省委领导写了一个请示,省领导的批示“赞成司法厅的意见”,然后就转下去,从副省长转到卫生厅,之后就没有音信了。“卫生厅不管,司法厅不可能跳出来管这个。”

  陈国盛认为,省医调会基本处于“无领导、无机构、无人员”的状态。而市、县两级的医调会更是名存实亡,因为连办公经费都保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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