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重拳打击医药销售中的商业贿赂,会使医药销售渠道进一步规范。尤其在医院,进场费和医生回扣都已经是商业惯例,反商业贿赂法会让医生和医院领导有所顾忌。因此医院销售的主体将逐步从带金销售向真正的学术推广过渡。当然带金销售也不可能在短期内消失,因为存在反商业贿赂法存在执法力度和地方保护的问题。因此源于外资药厂的学术推广医药销售模式,将会是医院销售的主要模式。过去的行规是,医生的处方费是药品零售价的15%—30%,高的要到40%;那么在新的学术推广模式下,这部分带金必然会转化成学术推广和交流的费用。
由于药改新政使医院销售受阻,小型医药企业必然将无力独立运作医院终端,其产品也必然要借助大的医药流通商进入医院终端。因此专业医院销售流通商的地位将突出和稳固,必然也会形成专一的医院销售专业组织,今后能够运作医院终端的也会只有大中型医药企业和专业医药流通商。比如现今正在探索中的医院药房托管,则给众多医药商业和大中药厂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而大批的以医院销售为重心的个体医药经销商将受到巨大的挤压,因为他们的主要销售模式就是带金销售。
药改新政会使处方药市场进入难度加大,医药企业将进一步重视OTC市场。OTC将成为医药企业利润的核心来源,还有部分医药企业可能要进入保健食品和食品领域。由于城市市场终端监管力度加大,医药企业会一同争夺农村市场终端。城市边缘终端和农村药品终端将是药厂争夺的重点。由于国家加强环保治理,医药企业环保治理投入加大,赢利能力降低。化学原料药产业是一个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随着国家对环保监管力度加大,制药企业在环保治理方面的投入逐年增加,加大了企业的产品成本,降低了企业的赢利能力,造成医药制造企业利润减少、甚至亏损。
跨国公司加快实施全球化战略,民族药业发展更加困难。从世界医药经济的运行情况看,跨国企业加快实施全球化战略,竞争热点就是具有强大发展后劲的中国市场。这对中国医药市场产生的影响是,在跨国公司加大对中国投资的同时,外商独资企业将成为主导,外资企业市场份额上升,同时跨国企业将研发中心也搬到中国,使得专利药生产和科研本土化的进程加快,对国内制药企业将产生一些影响,也将促进国内医药产业的结构调整。医药产品要想从生产(医药企业)到最终的消费者(病人)之间完成整个循环过程,就必须首先建立两者之间的通道,这包括供应商及医药商业的选择和医院的开发,其中后者是重点,供应商可以由它的需要来选择;其次是要使药品进入实质消费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借助医生的处方来完成的,因此促销的实质是针对医生促销。由于在医院大量使用的还是比较成熟的普通产品,这种产品一般生产企业比较多,竞争也比较大,所以医院开发的难度随之加大,这就需要产品品牌、服务、促销、维护等工作的全面整合,才能提高销量,稳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