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根据国家旅游局委托中国旅游研究院开展的全国游客满意度调查情况,我省中心城市昆明被列入全国50个样本城市之一,无论从旅游接待量和旅游集散地的角度来看,较能反映我省游客满意度,从2011年前三季度公布的调查报告情况来看,昆明第一季度排在第28位,满意指数74.95;第二季度排在第18位,满意指数77.46;第三季度排在22位,满意指数79.65,排名总体处在中上水平,满意指数逐步提升。
尽管近年来云南省旅游投诉呈下降趋势,但此次人民网公布的情况,集中反映了我省旅游市场在一些环节上还存在问题。对此,我省下一步还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一是强力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旅游标准化是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产业总体竞争力的重要手段。2010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我省旅游标准化工作全面启动。云南省旅游局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第一个旅游标准化工作的专门机构—云南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省质监局共同推进我省旅游标准化工作。目前已经完成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导游服务规范、导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旅游汽车服务质量等级与评定、旅游购物场所等级与评定划分等五个地方标准的编制,正在推进和抓紧宣贯过程中。今后还将在全行业继续完善旅游产业各要素行业标准化体系的建设,并加快实施,严格标准等级评定与复核工作,以旅游标准化建设为手段,建立我省旅游企业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
二是切实加强导游队伍管理。今年云南省旅游局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云南省导游薪酬机制的指导意见》,明年就是要抓好落实,切实解决好导游缺乏户籍管理、没有工资、没有保险的问题,维护导游合法权益,改善导游执业环境。同时加强导游队伍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的培训,采取“名导进课堂”、导游技能大赛等方式提升导游综合素质。
三是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手段。积极推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旅行社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落实,推动旅行社 “七统一”经营(即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采购、统一报价、统一宣传、统一计调、统一结算),加快云南省旅游市场动态监管系统建设,把旅游相关要素,接待服务质量纳入信息化动态监管,通过电子运行计划表、旅游电子合同、团队动态数据采集等功能模块建设,在全省推动对所有旅行社地接团队、组团团队试行电子化管理。
四是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围绕降低服务标准、虚假宣传、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消费欺诈等问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云南旅游执法总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