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难以如期出台
《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原预计有望于上半年出台,但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在近日召开的中国医药企业营销高峰论坛上表示,《暂行办法》难以如期出台。
此前发布的《暂行办法》征求稿曾预计在7月1日正式实施。与此前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相比,除了把最高流通加价率从此前的40%下调到30%外,主要就是大幅加强了药品出厂价格的管理,规定经营者应将上一年度最高、最低和平均出厂价格上报至发改委制定的药品价格信息平台,药品差价管理力度将大幅加强。
业内人士表示,新办法被普遍认为难以实际操作,且可能会造成药品出厂价格反而被拉高是目前对于上述办法最主要的争议点。
对此,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司原司长李镭表示,对于近期发改委药品价格管理工作,除了加强药品价格监测调查之外,还包括改进药品定价方法和进一步加大对高价药品降价力度,对部分药品除了成本定价法外,探索采用药物经济性评价和国际价格比较方式定价。
在今年基本药物降价力度方面,中国医药业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王波表示,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份完成基本药物招标,平均降价幅度达到49.16%,其中山东今年招标价格降幅最大,达到63.31%,浙江等地区则降幅相对较小,今年平均下降33%。
新闻链接:《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或面临执行难
近日,一份名为《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2011 年12 月日)的文件在业内流传。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目前大量企业采取“底价包销”的方式销售药品,出厂价只包含原辅料、加工费用和少量利润,而期间费用、销售利润和“以药养医”制度性成本转嫁到流通环节,导致零售价与出厂价相差悬殊。而此次流传出来的讨论稿,正有意要对流通环节的药价实行差率控制,“低价高差率,高价低差率”。新规计划在7 月1 日起执行。
“低价高差率,高价低差率”
此前, 央视调查曾曝光一些常用药从出厂价到医院零售价, 中间利润都超过400%。如一支规格为2 毫升20 毫克的盐酸奈福泮注射液, 出厂价每支元,医院零售价为21.26 元,中间利润竟高达6500%以上。
若根据正在讨论的《办法》,新规执行后,一支2 毫升20 毫克的盐酸奈福泮注射液经过批发流通环节的加价之后,也只能卖到0.416 元。根据讨论稿, 药品批发环节的实际差价按照“低价高差率, 高价低差率” 的原则, 实行差率(额) 控制。按照批发环节差率(额)控制的具体标准, 批发环节药品最高加价不得超过194 元, 医疗机构销售环节药品最高差价额不得超过69 元。而对有关部门明确为廉价短缺药品的, 不实行流通环节差价率(额)控制,鼓励生产和使用廉价药品。
约束出厂价与零售价悬殊差价
据悉,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价格主管部门对政府定价药品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 而对流通过程中的差价则并不作限制。
“最高零售限价管理对流通环节缺乏约束,差价过大。”牵头制定《办法》的发改委认为,药品生产企业普遍采用“底价包销” 的方式, 由经销商代理销售药品, 即生产企业以较低的出厂价格销售给代理商, 由代理商完成药品从流通到进入医疗机构销售的整个过程。在这种模式下,出厂价一般只包含原辅材料、加工费用和少量利润,价格非常低,而本应计入出厂价格的期间费用和销售利润以及“以药养医”的制度性成本都转而发生在流通环 节,由代理商承担,从而表现为出厂价与零售价相差悬殊。单纯的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对于上述现象的约束作用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