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1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按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从10月10日起国内各医院和药店对22种药品实行降价。由于常用的降价药品降价后利润比较低,药店通过拒绝供应这些便宜药来“软抵制”药品降价,使消费者难以得到降价的实惠。药品降价已是第17次降价行动,现在却陷入了一个怪圈:一方面是政府不断降低药价,另一方面百姓的医药支出却节节攀升,人们无奈地承受着看病难、看病贵的现实。
我个人认为,降价不成功,原因还得从药品的价格管理体制上找。我们知道,当前我国对药品实行的是政府定价制度。特别是那些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及其他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少量特殊药品,其价格都是由政府部门说了算。尽管当前市场药品种类繁多,但是药品同质化也是不争的事实。而从老百姓的实际用药情况来看,这部分药品本身就完全可以作为基本的常用药。
对于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常用药定价本身的“市场合理性”,这些年已经成为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一方面,这样的定价药品,可能由于定价的原则和标准不太完善,造成定价本身存在药价偏高的不合理现象;另一方面,这种管制方式可能由于物价部门与相关企业之间存在着某种信息的不对称,造成物价部门对药品厂家报价过高的药品仍然通过价格认证;此外,我们也不能简单否定,那种某些行业管理部门为收取高额的管理费,和报价的企业之间形成了某种“默契”现象,不会出现在药品的政府定价上。
也就是说,药价高与不高,还是得从药品价格管制的合理性谈起。不可忽视的是,政府定价有一个所谓的“前提”,就是要给企业一定的利润率。事实表明,当前药品价格过高,那些由政府定价的药品,同样身在其列。现在,政府部门看到这样的现实,于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进行降价,然而,经过了17次的降价,还是不得不面对药品支出不降反升的事实,这实际上说明,由政府定价形成的药价管理体制,本身就存在弊端。现在的降价行为,同样还是一种行政手段对价格的调控,这时候,老百姓在药店买不到降价药,原因也就不难理解了,毕竟,商家需要的是利润,通过市场来调节价格,显然才是最有效的调节手段呀。
所以,药品降价遭受到“软抵制”,形成“肠硬堵”,造成消费者在药店买不到降价药品,根本原因还在于我们价格管理体制本身存在的问题没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