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药市场有着巨大的容量及潜力,但实际城乡医药市场发展不平衡,农村拥有医药资源与城市有较大差距。农村医药行业主要集中在乡、镇,由于农村面积广阔,村落分散,网点稀少,客观上造成了农民买药困难。 按照我国目前的管理体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只设到县级,乡镇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和人员,广大农村仍是食品药品监管的薄弱环节。加上农村群众对药品使用安全认知程度偏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无假药识别能力而又有盲目购药,给制假售假分子带来可乘之机。
沂源县物价局 郑述满 解云玲
长期以来,农村药品市场较为混乱、药品质量低劣,药品价格虚高,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普遍存在。沂源县是农业县,农村人口占80%,自2004年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状况得到很大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为此,沂源县物价局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派专人深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普及,在加强农村药品价格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方面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
一、当前农村医药价格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制存在不足。
目前,沂源县的农村药品实行“乡镇一体化”的集中配送制,即各乡镇卫生院设“药品超市”,各村卫生室必须在乡镇卫生院的“药品超市”批发药品。这种药品配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堵住了村卫生室进货渠道复杂、药品质量无法保证的漏洞,但同时也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导致农村医疗市场缺乏有效竞争,市场调节失灵。各村卫生室必须在乡镇卫生院的“药品超市”按乡镇卫生院提供的药品价格批发药品,乡镇卫生院在其中既是农村药品市场的管理监督者,又是市场竞争的参与者,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市场垄断,不利于药品价格市场的合理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