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类慢性病可开长期处方 最长可达12周

2024-09-24 11:10:52    来源:网络媒体  作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8类慢性病长期处方用药指南(2024试行版)的通知。该指南明确了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病、高脂血症、骨关节疾病、精神类疾病等8类慢性病为首批市级长期处方适用慢性病病种目录。

对于不同疾病,指南给出了不同的长处方时间建议。例如,糖尿病患者可开具8-12周的长处方,冠心病患者可开具4-12周的长期处方。医保参保人员开具长期处方时,提前开药天数由5天放宽至7天。原则上,中成药、中草药不纳入长期处方用药范围。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易制毒药品、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以及抗微生物药物(治疗结核等慢性细菌真菌感染性疾病的药物除外)、国家重点监控药品、需血药浓度监测类药品、静脉使用药品,以及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胰岛素除外)不得开具长期处方。

鼓励符合开具长期处方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具长期处方,不适宜在基层治疗的慢性病长期处方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对于符合转诊标准的长期处方患者,根据病情进行基层医疗机构和上级医院之间上下转诊。

《北京市8类慢性病长期处方用药指南(2024试行版)》的发布,旨在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同时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各医疗机构需认真执行该指南,确保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附件:北京市8类慢性病长期处方用药指南(2024试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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