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品招标改革亮点点评

2013-05-30 17:43:05    来源:  作者:

  按照新规则,对于在医药市场中占比最大(80%以上)的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品种这两大类,将由医疗机构填报每一品规计划采购量,按全省或按医疗机构自主联合体进行汇总,实行网上竞价。设立“入市价”,相当于政府指导的“天花板价”,生产企业的报价不得高于入市价。医疗机构只能从中标生产企业采购,且必须严格履行合约,按填报计划完成采购量。一旦填报的采购量完成,则与供货企业的合同也自动终止。在这种模式下,生产企业竞标前都能知道准确的需求量,获取交易资格后也能得到本次所有市场份额,真正做到“量价挂钩、带量采购、招采合一”。这种规模效应有利于降低药企生产成本,赢得降价空间,也符合目前国家医药集中采购体制改革的根本思路和要求。

  亮点2

  医院不能指定具体厂家,避免“二次公关”

  按照目前广东药品阳光采购办法,同一品规的药品经过竞价筛选后,仍有几个到数十个药厂品牌入围,供医院自行挑选采购。这就容易存在药企对医院进行“二次公关”的空间,滋生药品回扣等不正之风。

  而新规则对医疗机构的品种遴选工作进行了重大调整,对于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品种,要求医疗机构只能上报拟使用药品的通用名、剂型和规格,不能指定到具体厂家。这样经过集中网上竞价后,每次采购只有唯一一个品种中标入围,有效杜绝药商“二次公关”。

  另外,对于医疗机构不履行合同等违规行为,将列入系统“药品交易非诚信单位黑名单”,并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亮点3

  采购周期从一年压缩到一月,动态交易

  目前广东药品集中采购周期长达一年到一年半,这样“一锤定音”,药企一旦中标入围,一年甚至一年半之内价格都是一样的,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而没入围的药企则得等待下一次采购启动。

  新规则将采购周期压缩到至少每月一次,实现动态交易。建立了一个开放式、滚动式、能实时动态调整的交易平台。生产企业可以随时报名参加药品挂牌交易工作,各家医疗机构可根据临床需要在系统上填报每批次计划采购量,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上需求量的多少由企业充分竞争后产生,量价挂钩。挂牌入市价根据交易价格情况可以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也可以及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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