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与掣肘:无效的制度设计
要想杜绝过度医疗的现象,制度设计上并非没有可能。
郑山海表示:“以过度检查为例,国外对大型医疗设备会考核其检出阳性率,即通过检查,是否查出疾病。如果阳性率过低,说明医生的诊断水平有问题。”
国内有一些省份早在2006年就对阳性率有过明确要求,但在执行方面显然力度不够。阳性率也没有成为考核医生的必要指标。
同样,导管、钢板等高值耗材的使用也有着相应规范。各医院规定这类高值耗材必须通过招标后,由设备科统一采购。但在实际治疗中,医生往往更愿意从经销商手中直接拿货,跳过医院设备科这一环节。
“高值耗材利润很高,进医院设备科需要打点一番,医生使用也会有回扣。有的医生不愿意看到设备科‘雁过拔毛’,因此直接找经销商拿货。”上述人士表示。
更重要的是,高值耗材的使用往往没有规律,设备科如果采购过多而一时用不掉,在账面上会对医院业绩造成影响,所以很多医院对医生私下采购的行为也不加以限制。这一做法带来医疗风险,不过为了追求业绩,医院甚至愿意在出现医疗纠纷时花钱息事宁人。
另外,在对医生和科室的考核上,学术委员会疏于对诊断细节、用药规范等方面的要求,也是制度执行的漏洞之一。在一些发达国家,一旦发现医生有不规范诊断的行为,轻则解除劳动合同,重则撤销其行医资格。国内的惩戒力度显然不足。
医保部门同样是规范诊断行为的一面屏障,拒绝为错误的诊断买单,亦能带动整个行业风气。可惜的是,这些门槛没有一道起到应有的效果。
上述人士认为:“现在的情况是,过度医疗没有给医院、医生、药厂带来任何坏处,反而都是好处。对医院和医生的考核制度上,过度强调对漏诊的处罚,却不抓大检查、大诊断,这种政策倾向使得过度医疗之风有增无减。”
中国人情社会的观念同样影响严格制度的落实。目前医保支付系统有一定的监测功能,某类药品处方数异常时,医保部门会拒绝为其支付。“但这种时候只要医院院长去打个招呼,一般就能通过。”各医院的学术委员会在评价医生时,同样也面临类似的问题,无法做到完全客观。
整治过度医疗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性工作。有学者建议,可以从公开医院用药和经营数据入手,通过行业和公众的监督来实现逐步完善。“不过现在看来,这样的数据库即使在行业内都无法实现小范围的公开。”郑山海遗憾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