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层监管控药价

2008-12-09 14:57:12    来源:  作者:

  核心提示:对于这一规定,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朱恒鹏表示了失望,“这是重新加强计划定价”。然而市场上数万种药品,其市场供求关系千变万化,政府很难判断其合理价格。而且,好药的成本不一定高;不好的药成本不一定低,通过成本定价难以实现药品供求的均衡。

  广东省准备采取出厂价报备、规定流通差价率、限制最高价三项措施控制药价,同时逐步实现医疗服务按成本定价,以此提高医务人员劳务报酬

  为解决药价虚高的难题,国家发改委曾连续多次降低药品最高零售价,但百姓“看病贵”的局面始终未获逆转。

  被国家发改委批准为医改价格改革试点之一的广东省,近日推出了《关于全省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试行方案》(下称《方案》),希望通过严控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减轻公众医药费用负担。

  其中,针对药品价格,广东省准备采取比国家发改委更为严格的“三控”——出厂价报备、规定流通差价率、限制最高价。然而,这一充满了“管制色彩”的方案,却并未获得专家和业界的喝彩。

  药品价格面临多环节管制

  《方案》主要聚焦两个领域——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

  虽然在12月2日的广东省政府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上,副省长肖志恒提出,要充分引入市场竞争,促进药品价格合理形成。但《方案》对于药价却选择了加强管制,对原属于市场调节价格的常见病处方药分期分批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其控制手段将由原本针对最高零售价的“一控”,转变为“三控”,即出厂价格报备、规定流通差价率和实施最高限价。显然,广东省政府希望在生产、流通、销售三个环节都实行干预,意在“挤出”各个环节中的“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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