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有医院的临床医生收取回扣的行为,医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处方行为从表面上来看是一项技术工作,但实质是对药品的管理工作,是国家公权力的表现,因此可以认为医生是属于在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拥有处方权的医生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其在开处方过程中收受药品回扣,符合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构成受贿罪。
遏制医疗系统职务犯罪任重道远
近年来,医疗系统职务犯罪呈现上升态势,如何应对成为人们最为关注的课题。有关犯罪研究专家认为,如果把犯罪比做一锅沸汤,打击是扬汤止沸,而预防则是釜底抽薪。打击是对已然犯罪行为的惩治,是治标之举;预防则侧重于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是治本之策。
—、规范用药行为,完善用药管理规章。
医院内部可以制定用药知情同意制度,公布药品价格,在不影响疗效的情况下,列出一部分药品供患者自己选择;医院每月定期检查用药品种和用药量情况,并做好登记,对连续三个月排列在前三位的药品和用药量进行排查并张贴上墙,以供全体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对群众反映不良的医务人员,医院要及时予以处理,从而解决医患关系紧张的局面。
二、改革分配制度,消除收入对医药的依赖。
针对医院与医生签订的综合目标责任书,当医生的工资、奖金与医生的用药量等挂钩时,必然导致医务人员的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只有改革现存的分配制度,彻底消除医生收入与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量相挂钩,才能从根本上克服这一现象。由于我国分配制度还没能达到“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地步,只能实行“按劳分配”,在目前可以考虑医生的收入与其当日的诊疗量进行挂钩,并把医德评价等因素综合考虑在内的分配方式,从而从源头上消除医生的收入对医药品种和用药量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