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惩治医生拿回扣的行为

2009-02-23 11:15:25    来源:  作者:

  二、改革分配制度,消除收入对医药的依赖。

  针对医院与医生签订的综合目标责任书,当医生的工资、奖金与医生的用药量等挂钩时,必然导致医务人员的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只有改革现存的分配制度,彻底消除医生收入与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量相挂钩,才能从根本上克服这一现象。由于我国分配制度还没能达到“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地步,只能实行“按劳分配”,在目前可以考虑医生的收入与其当日的诊疗量进行挂钩,并把医德评价等因素综合考虑在内的分配方式,从而从源头上消除医生的收入对医药品种和用药量的依赖。

  三、建立惩戒机制,形成对腐败的提前干预。

  这11起案件中16名涉案人员都是初犯,犯罪后也都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并积极退赃,说明他们本质上都不坏,只要有关部门提前干预,是完全可以避免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通过完善上述所列举的医院内部采购、分配制度,提高医疗系统的自制能力,降低医疗系统的职务犯罪。如果仍然有医务人员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医院可以制定一些严格的规章制度(如资格罚),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惩戒。对一些违纪人员,可以规定调离医疗岗位半年;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则可以吊销其医师执业执照直至终身取消其医师资格,这样就可以建立医院内部的提前干预机制,真正把腐败行为扼杀在医疗系统内部,不至于违纪违法行为人继续走向犯罪深渊。

  四、深化体制改革,增加资金投入。

  加强国家对国有医院的拨款。目前我国对医疗机构经费投入不足,客观上造成了医务工作者、科室和医院领导人职务犯罪的发生。所以要切实加大对国有医院非营利机构的经费投入,包括工资、科研经费等各项都要予以保证,并逐步适当提高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克服医务人员的失衡心理,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医院“以药养医”的怪圈,才能让医疗工作者真正定下来,坚决拒收红包等,同时实行医药分开,把药品经营从医院剥离出来,让药品销售利益与医院的经济利益彻底脱钩,同时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以保证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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