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药监局:79批次药品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委托方企业: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受托方企业: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上黑榜。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6年第4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根据2016年第3季度全省药品抽验核查情况,将抽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予以公告。
本期信息显示,79批次药品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19批次为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且假冒标示生产单位生产的假药。另外,在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分别有2批次、35批次、23批次。
序号:2
药品名称: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标示生产单位:委托方企业: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受托方企业: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号:1510151
规格:1ml:5mg
检品来源:缙云县人民医院
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三增补本
核查结果:[检查](可见异物)
检验机构:丽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关联资料: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2016年第4期,总第40期),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异烟肼注射液上黑榜。
2016年6月全区共完成药品质量监督抽验367批次,合格359批次,不合格8批次。各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告涉及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规定的药品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警告、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序号:2
检品名称:异烟肼注射液
标示生产单位: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标示批号:1501231
标示规格:2ml:100mg
供样单位:武宣县人民医院
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一增补本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项目:[检查]可见异物
检验单位: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