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为何回购民营医院

2009-04-22 15:52:26    来源:  作者:

  众所周知,我国的民营医院肇始于20世纪90年代,到了2001年医疗市场开放后,进入了市场。从诞生的前几年来看,大部分民营医院以廉价周到的服务,赢得了口碑,一部分患者开始倾向于优先选择民营医院。可是,经十余载的风雨历程后,民营医院的整体实力和名声出现了大幅度的倒退——医疗广告随意性忽悠、伪医疗专家的粉墨登场、假冒伪劣配方的泛滥以及超过成本几倍甚至上百倍的药价,一系列让人匪夷所思的行径不断在民营医院频频上演。

  至于民营医院为何“病入膏肓”,以至于被迫卖身,一方面是民营医院的贪婪,过度追求利益有关。民营医院原本是我国医疗资源的有益补充,但由于其贪婪成性,恣意坑害患者,患者才不得不放弃这个新兴事物;另一方面是监管的泛力。民营医院作为营利性医疗机构,本应该有两个层面的监督机制,不仅要接受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的严格监管,还要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管。但实际上,“双监管”变成了“都不管”,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除民营医院自身弊病和监督真空外,现行制度安排对民营医院的不公平对待,更是民营医院自甘堕落的重要因素。作为医疗市场的补充力量,国家公共政策并未对民营医院特殊照顾,相反,公立医疗却不断在排斥民营医院,尤其是多数民营医院在医保体制外,来回游荡,变得生存日益艰苦。由此,民营医疗不得不想旁门左道,来求得生存。也正是因为如此,短视、投机、贪财、不理性,成为绝大部分民营医院的共性。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政府的职责和任务不能仅体现在对民营医院批量回购上,更重要的职责和义务,应当是如何帮助民营医院重新获得新生,尽早成为医疗市场的重要一极。笔者觉得,要想让民营医院再次焕发生机与活力,最要紧的是,政府要给民营医院出台优惠公共政策,譬如让民营医院也纳入医保体制,在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倾斜。当然,在给优惠待遇的同时,也要加大对民营医院的监管力度,让其在法制化和正轨化的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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