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我省药品和医用材料价格在《价格在线》网上公示
“医药价格公示是由它的客观特性所决定的。”省物价局副巡视员郭志球接受记者采访时向记者解释实行价格公示的原因。
郭志球认为,医疗服务是公益性的公共产品,每一个人都关心,因而需要公示;在很大程度上,对消费者而言,医疗消费又属于被动消费,消费者没有选择的空间、时间和对象;现在的医患价格信息也不对称,看什么病多少钱,吃什么药多少钱?价格差别大,双方信息极不对称,这需要政府公示其价格,缓解矛盾。
老百姓能明明白白用药,明明白白消费,花多少钱,买多少服务,吃什么样的药,吃多少钱的药,这是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用药的一项基本的价格诉求,也是一项基本的价格权益。
《湖南省药品和医用材料价格公示规定》,这是省物价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法定的程序,为配合和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而制定的一个管理办法。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公示医药价格是创新价格管理的一项新举措,是为加强医药价格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用药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出台的一项配套措施,同时也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创造一个良好的价格环境。省物价局这一规定主要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
①从今年8月1日起,凡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通过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和向病人另外收费的医用材料价格均须向社会公示;全省执行一类价格的38家医院和省直管的18家医院(名单附后),其价格须在《价格在线》网站公示,其他医疗机构价格公示的方式由各市州物价局按照省局的规定自行确定。
②凡未按省物价局这一规定公示药品和医用材料价格的,消费者有权拒绝付费,并可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③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经查实后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