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韵琼诊所经营假药被罚

2019-04-09 10:06:11    来源:  作者: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19起行政处罚信息,福州市鼓楼区韵琼诊所上榜

3月6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9年3月2日)》,公开19起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8
类别:药品、食品、化妆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鼓市场监管罚字〔 2019〕015号
案件名称:福州市鼓楼区韵琼诊所经营无中文标药品、食品和化妆品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福州市鼓楼区韵琼诊所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2350102MA2YDDH9XE
法定代表人姓名:施韵琼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10月12日,执法人员依据举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查获无中文标签进口药品、预包装食品、未经检验进口化妆品。当事人述称其是通过朋友从日本购买的,于2018年9月18日进到诊所销售。药品于2018年12月6日经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假药。2018年12月11日当事人生产、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移送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查处,公安机关于2018年12月11日立案侦查。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当事人违法经营的无中文标签食品;没收违法所得48元;罚款5000元。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进口化妆品;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24日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单位: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间: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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