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医院骗保始末 医生开药竟有奥秘

2009-07-07 11:26:50    来源:  作者:

  惩防医院骗保要双管齐下

  7月3日,顺德伦教街道党工委对伦教医院医保违规事件负主要责任的罗有年和何永涛,分别作出免去党内外职务决定。区社保部门对该院住院及门诊的违规行为共扣罚178.3万元。佛山市社保局就此事件向媒体进行通报,伦教医院或被取消定点医院资格。

  曾几何时,受利益驱动,医院出现了种种骗保“怪现象”:诊断与用药不相符,用目录内药品换取目录外药品,开检验单替换药品……诸如此类,成了不少医保定点医院的“潜规则”。有趋利的想法,有“同进退”的默契,技术自然不成问题。

  要预防骗保事件此起彼伏,光有临时重典,没有长效机制,恐怕也是不行的。现有的法律条文,只赋予医保基金管理单位,取消骗保医院的医保“定点”资格,追缴其骗保所得,但对骗保医院及相关责任人如何处理,则仍是一个空白。当骗保成为行业“潜规则”后,法不责众助长了许多医院及其负责人屡败屡战的勇气与智慧。当医院的自觉自律在利益面前变得不堪一击时,必须尽快催生高效、严厉、针对性强的监管与问责机制,才能进一步完善社保管理制度,消弭社保基金使用过程中的种种缺陷。

  医保承载了老百姓太多的寄托,又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希望有关惩治医院骗保方面的重典与长效机制,能并行不悖、相得益彰,以其刚性与韧性,压缩甚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链接:“灵芝氨基酸口服液”等保健品冒充药品被查处

  近日,县工商局根据举报,查获了一起以保健品冒充药品进行虚假宣传和销售案件。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涂某、黄某2人于今年5月底开始在开县部分乡镇以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业务员的名义,开展“送健康下乡”宣传、销售活动。其所宣传和销售的“灵芝氨基酸口服液”(四川合美营养保健制品有限公司和成都润馨堂药业有限公司联合出品、国食健字G20060620号)、“眼白金眼膏”(香港惠济堂集团(国际)有限公司监制、豫卫健字[2003]第327号)和“灵芝虫草”、“智力王”、“百年康”口服液(四川省达福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出口、川卫食证字[2006]第510108-999144号),产品包装上只有保健品批号,应属保健品。而其推销的另一种“人参多维胶囊”,宣称由四川省某制药公司生产出品,具有治疗多种疾病、增强免疫、延缓衰老等功疗,现场没有实物,只能通过邮购方式购买,价格为468元/盒。

  当事人在销售过程中采取免费发放某品牌“远红外消痛贴”试用的方式,以吸引消费者,特别是一些老年消费者。在宣传时,当事人却含糊其辞,并鼓动部分参加试用的消费者“现身说法”,将消费者使用“远红外消痛贴”后感觉到的疗效,“移花接木”到其他产品上,将疗效“模糊化”、将保健品“药品化”,从而误导其他消费者。截至到查获之时,当事人的“质量跟踪卡登记簿”上已登记了86名老年消费者,其销售的各种产品价值共计近1万元。

  县工商局呼吁购买了上述产品的消费者到指定地点办理退赔等相关事宜,以确保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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