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

2009-07-21 14:09:32    来源:  作者:

  为确保群众参保得到实惠,劳动保障和卫生等部门还计划从2009年起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到年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比例将分别提高到75%、50%以上。新农合筹资水平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县和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60%、40%以上。城乡居民的一些大病种报销还将获得特殊对待,报销额度会在此基础上有进一步的提高

  福建:年内基本实现医保全覆盖

  “今年福建各级政府投入医改的资金将达到78.9亿元,比去年的52.98亿元增加25.92亿元,增长48.92%。年内将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0%以上,全省农民参合率达到95%。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不低于15元”。这是福建省近日召开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目标。

  与此同时,此次会议还透露了诸多利好消息:医院信息将共享,看病将更加方便;将调整医院药品加价政策,调低检查费,看病更便宜;发放全省统一社保卡,看病一卡通;提高报销比例,扩大公共服务范围等等。

  建立健康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按照会议部署,今年将启动全省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3年内初步建立全省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实现全省所有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首期将率先实现9家福建省属医疗机构和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的信息共享。今年底前,福建省属医疗机构可实现电子病历、处方、医嘱、检查单等信息的共享,从而减少重复检查,减轻患者的负担。

  据介绍,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会诊系统也将在年内覆盖全省中心城镇卫生院,3年内覆盖全省乡镇卫生院。届时,居民每次诊断结果、门诊与住院费用明细、检查检验报告、入院记录、出院小结、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体检报告、计划免疫信息、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都会被记录在数据库内,并逐步推行全省就诊“一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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