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款慢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尤其在医药、项目管理等领域,这一问题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经营压力和资金成本。最近国家医保局发文公布了福建、江西、广西、内蒙古、广东汕尾等地医保部门积极探索直接结算,为破解回款慢的老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方案。
福建:推动药械货款直接结算公立医院全覆盖
福建医保局成立省级医疗保障监测和电子结算中心,实现企业结算申请、医院审核、医保复核、医院企业对账、结算统计报表汇总全流程线上办理,业务处理“数据不落地、资金全封闭、流程全线上、交易无纸化”。
目前,货款统一结算实施范围已从全省药品扩大到医用耗材集采品种,结算周期控制在23个工作日内。2017-2023年,全省累计直接结算企业药品货款1533亿元,结算率保持在99%以上,结算集采医用耗材货款102亿元,结算率保持在95%以上,惠及500多家医药企业。
作为保障措施,福建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药械货款委托结算协议,规范业务流程,由医保经办机构代为结算支付药械货款。建立备用金制度,专门用于保障药械货款按月及时结算。此外,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医保、财政部门联合制定统一结算政策,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公立医院解决历史欠账,结算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合力推动全省统一结算工作落实落地。
江西:落实医保基金与集采中选企业直接结算
江西医保局积极落实医保基金与中选企业直接结算政策,通过周转金直接预付货款和医院回款的结算模式,推动解决医药企业“回款难、回款慢”问题。截至2024年6月,全省累计为3175家配送企业直接结算155.8亿元;其中今年上半年为2787家配送企业直接结算42.7亿元,货款结算周期从原来的6个月左右缩减为30天左右。
江西医保局每年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医用耗材专项采购年度预算核定当年周转金额度,用于向供货企业直接结算货款。每月开展货款结算,各医疗机构通过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报送上月药品实际采购量和使用量,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汇总后按程序提交医保经办机构;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与供货企业直接结算上月药品货款,同时书面通知医疗机构结算的金额。针对部分医院转款审批流程长等问题,引导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周转金开户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通过银行间扣款结算方式回款,进一步缩短转款时间。
广西:通过医保信息平台统一代收代付,加快药耗货款结算效率
广西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货款清欠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通过省级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集采的药品、医用耗材货款纳入统一线上结算范围。截至2024年7月底,广西已有2167家医疗机构、5984家配送企业、10887家生产企业在招采子系统开展线上采购结算,代收代付货款共计21.8万笔。2024年药品线上结算率43%,累计药品线上结算金额172亿元,药品货款回款时间缩短到30天内。2024年8月1日起,集采医用耗材货款全部实施线上结算,目前医用耗材结算金额达21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