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诺制药涉嫌生产不合标多西他赛注射液案

2020-07-25 15:44:54    来源:  作者: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中,涉及到上海创诺制药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案。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总处〔2020〕322019130049号
案件名称:关于上海创诺制药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案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包括配制)、销售、使用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创诺制药有限公司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57737265241
法定代表人姓名:安晓霞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4月18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药监局)在当事人成品仓库对当事人生产的、批号为9021181202、规格为1ml:20mg (按C2H2N04计)的多西他赛注射液进行抽样,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和复验,上述药品[检查]项下“可见异物”项不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6062018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24日施行)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上述药品按劣药论处。经查2019年2月28日,当事人生产上述多西他赛注射液6670盒。其中,570盒用于稳定性试验,20盒用于留样,300盒用于市药监局抽样,其余5780盒全部存放于成品仓库,尚未销售(现由当事人自行隔离保存)。当事人生产的上述药品的货值金额为人民币220110元。
处罚种类和方式:罚款(220110元)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直接履行,15日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2020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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