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鄂药监械罚〔2019〕5号》中,涉及到武汉卫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及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案。
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药监械罚〔2019〕5号
案件名称:武汉卫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及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武汉卫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舒家森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20105333511781X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型号:WQN95,批号20180601)在2019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为不合格,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四十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该公司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医用外科口罩(型号:WQN95,批号20180601)。(二)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未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