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国药业生产劣药西咪替丁注射液案

2020-10-07 12:28:02    来源:  作者:广东省药监局
广东省药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药罚〔2020〕5011号》中,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劣药西咪替丁注射液遭处罚。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194375731Y
法定代表人:庞华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药监药罚〔2020〕5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劣药
违法事实:生产劣药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版)第七十四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生产的劣药西咪替丁注射液590盒(批号:1812121,制剂规格:2ml:0.2g,规格:每盒10支);2.没收违法所得:227598.70元;3.处货值金额(230068.00元)的二倍罚款:460136.00元。
罚款金额(万元):46.013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22.93687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处罚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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