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姆龙(大连)飞检发现不符合项6条

2020-10-18 14:10:04    来源:  作者:国家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医疗器械飞行检查情况通告(2020年第2号)中,欧姆龙(大连)有限公司上榜。

序号:11
被检查单位:欧姆龙(大连)有限公司
品种:医用分子筛制氧机
省份:辽宁
检查发现问题:检查发现一般不符合项6条:

一、文件管理方面:1.现场检查发现,公司部分三级文件,如《现场环境温湿度点检程序文件》由使用科室人员自行制定,科长审批后即使用,未见到此类三级文件与对应的二级文件一致性、符合性的文件评审记录,且文件管理规定(二级文件)中也没有细化要求哪类文件或何种情况可以由使用科室自行制定、自行使用,以及如何确保其与二级文件要求的一致性等相关内容。

二、生产管理方面:2.现场检查分子筛自动灌装车间湿度检测点位于除湿机附近,检测点设置不合理。3.抽查分子筛组件加工记录,未记录沸石填充、分子筛组装漏气检查、调压阀漏气检查的作业人员。

三、质量控制方面:4.《氧浓度传感器校正软件要求式样书》(即需求输入文件)认可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制氧机浓度传感器校正软件机能式样书》(即详细设计文件)认可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即需求输入文件的认可时间晚于详细设计文件的认可时间。5.喷雾组件检查要领书规定需检验外观,抽查某批号喷雾组件过程检验记录,未见外观检验记录。

四、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方面:6.现场检查数据分析记录,未见2019以来不良事件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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