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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 第2页:中成药 |
第3页:中药饮片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说明 |
第三部分中药饮片
颁布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为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说明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说明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两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本目录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以下简称《药物目录?基层部分》)。
一、目录的构成
《药物目录?基层部分》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3部分。
目录后附有索引。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为中文笔画索引、中文拼音索引和英文索引;中成药为中文笔画索引、中文拼音索引。
二、目录的编排
除在“备注”一栏标有“注释”的药品外,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按药品品种编号,不同剂型同一主要化学成分或处方的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号;药品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的涵义。
三、目录的分类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共205个品种;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共102个品种;中药饮片不列具体品种,用文字表述。
四、目录中品种的名称
除在“备注”一栏标有“注释”的药品外,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称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称(InternationalNonproprietaryNames,INN)中表达的化学成分的部分,剂型单列。主要化学成分部分与《药物目录?基层部分》中的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而不同酸根或不同盐基的化学药品,均属于《药物目录?基层部分》的药品;中成药采用药品通用名称。
五、目录中品种的剂型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剂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制剂通则”规定的基础上进行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物目录?基层部分》标注的为准。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的口服常释剂型包括口服普通片剂、肠溶片、分散片,硬胶囊、肠溶胶囊、软胶囊(胶丸);口服缓释剂型包括缓释片、控释片,缓释胶囊、控释胶囊;外用软膏剂型包括软膏剂、乳膏剂;注射剂包括注射液、注射用无菌粉末、注射用浓溶液。剂型编排的先后次序无特别的涵义。
中成药的剂型不单列,以“药品名称”栏中标注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