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执罚〔2020〕119号中,天津市德恒科技有限公司发布DHA藻油凝胶糖果虚假宣传广告遭处罚。
经查,天津市德恒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5月18日间,在其公司网站(www。tjyytx。com)的公司简介中宣传的“经过中国营养学会专家鉴定,认定了应用效果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国家乳品质量检测中心通过实验和跟踪检测,认定质量稳定可靠,达到了国家标准,代替了进口产品”等内容,经中国营养学会和国家乳品质量检测中心(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证明并不属实;当事人其公司网站(www。tjyytx。com)产品介绍中宣传的关于DHA藻油凝胶糖果(普通食品)适用人群:“适用于对促进智力和视力发育、延缓眼睛老化病变、缓解眼疲劳等有需要人群”等内容,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属于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作虚假及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的构成要件。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及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罚款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