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药品还要由商业公司负责配送,在配送的过程中还要填补差价,“比如这只药在医院的中标价达到20元,而我们的出厂价只要5元,商业公司要高开发票,并收取一定的税点。”商业公司收取的配送费和“税点”,大约要5元。剩下的5元由医药代表获得。而中标价20元的药品,医院还要加成15%,最终到销售者手里就要23元。
有些媒体曝光的药品流程更为复杂,药品从药厂卖给全国代理商,全国代理商又转卖给二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又卖给医药公司,医药公司卖给医院,医院加成后再卖给消费者。经过这一系列的“折腾”,药价很容易就涨数倍乃至十多倍。有媒体曝光某些药的出厂价3 .8元,医院里卖98元。也有医药代表指出,药价在50元以上的新药最赚钱。而这些所谓的“新药”,也有很多是普通药加上“合资”、“专利”等名号后身价百倍。
对于这些说法,上述医药代表说,其产品在北方一些比较偏远的省份,反而可以卖到更高的价格,“比较好的可以做到5倍(中标价是出厂价的5倍)。也有7倍乃至10倍的,那主要是一些专利产品。”
改变“以药养医”是根本
该医药代表说,现在广东推行药品的阳光采购,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外省卖20块钱的药,在广东能买15块钱就很不错了。他还强调,抬高药价的“罪魁祸首”是中间环节,药厂是无辜的。他说其所在的药厂去年销售额五六亿元,净利润才3000万左右。
他还提到医药界一个奇怪的“贵药驱逐便宜药”的现象。“比如青霉素,那是又好又便宜的药,但就是价格太低,利润空间小,医药代表都不愿意做,医生也不愿意开,最终导致好药卖不出去。”
该医药代表说,一般要有三倍(中标价和出厂价之比)以上空间的药,医药代表才愿意做。比如以前青霉素价格曾低至几毛钱,卖不出去,现在慢慢涨到了两块多钱才好一点。
同样的道理,针对国家制定的“基本药物目录”,药厂的反应也不同。有些厂家忙不迭地活动将自己的产品争取进去,因为他们产品定位在低端市场,看中的是社康、基层医院等强制性的使用,量大,薄利多销。但有些药厂主攻大医院等高端市场,就去游说着不让其产品进入目录,因为他们不重数量,而重价格。